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是國家證書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它通過國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條規的形式,以政府的力量來推行,由政府認定和授權機構來實施,在全國范圍內通用的,對勞動者的從業資格進行認定的國家證書。它是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須具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是對勞動者具有和達到某一職業所要求的知識和技能標準,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的憑證,是職業標準在社會勞動者身上的體現和定位。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核發,全國通用。
所有職業資格證書都必須經過統一的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考試才能辦理,凡是不經過考試取得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必定是偽造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國家職業技能鑒定分為全國統考和省統考項目。
1.全國統考
即由國家人社廳組織,國家職業資格鑒定中心承辦的全國統一考試,一年兩個考試批次,分別為上半年4月和下半年11月。
2.省統考
即由各地市州人社局組織,各地市州技能鑒定中心承辦的統一考試,每月一個考試批次,一年考Z多組織12次考試批次。
3.全國統考和省統考的區別
(1)證書上的區別
參與全國統考所發職業資格證書,證書核發單位為該地直屬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蓋章;參與省統考所發職業資格證書,證書核發單位為該地直屬省、市隨機蓋章。
(2)使用上的區別
職業資格證書在使用上無任何區別。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依法推行的證書,從技術角度看,職業資格證書是社會按一定的職業資格標準,對勞動力質量進行嚴格檢測的結果;從經濟關系看,職業資格證書是社會對勞動供給者擁有的勞動力產權的核定和確認。因此說職業資格證書是,是勞動者求職、任職、開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